湖南梦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湖南梦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南梦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2024QYZZ0001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09.21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0

挂牌公告日期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3月1日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200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是?否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是?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完成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为湖南梦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占股80%,意向投资方占股2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本次增资达成的条件:
征集到一名符合资格条件,且接受增资条件的投资人。
2.本次增资终结的条件:
(1)标的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终止。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所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现有项目的开发建设。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增资方的资本公积。

2.截至2023年12月8日,湖南梦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将标的公司的800万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湖南梦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2、13、15栋2914房

法定代表人

易义

成立日期

2022-04-20

注册资本(万元)

800.00

实收资本(万元)

80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7N6Y4012

经营规模

□大□中?小□微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2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湖南梦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22年

/

/

资产总额

******.97

/

/

负债总额

******.71

/

/

所有者权益

140.26

/

/

营业收入

0

/

/

利润总额

-59.74

/

/

净利润

-59.74

/

/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8.31

******.48

******.23

24.25

0

-175.75

-175.75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增资条件

1.湖南梦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方)原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本次增资至1000万元,以其中2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权作为标的进行挂牌。
2.本次增资项目的标的,在意向投资方竞得标的后,经确认为最终投资人的,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向增资方实缴注册资本金,对应溢价部分(如有)由投资人在支付实缴注册资本时同步到位,具体按照增资方与投资人签订的《增资协议》执行。
3.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16: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若成交,在《增资协议》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网络报价后并经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到增资方指定账户;(2)若以不了解增资方现状等任何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由增资方扣除该违约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3)成为增资方股东后,新股东同意与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增资方的债务(以公司报表最新一期财务数据为准);(4)同意本项目公告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监管要求等特殊情况,增资方有权停止项目挂牌和交易,且无需对意向投资方承担任何责任。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
7.本项目只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8.增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9.意向投资人应与原股东协商公司关于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及专业分工等公司治理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书面一致的,应按照原股东相关要求执行。
10.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友中心的交易服务费按比例各自承担。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否

保证金金额/比例

2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1)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未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照本项目增资公告要求签署《增资协议》的;(3)意向投资方存在影响正常进行及增资公平、公正性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最多延长1个周期。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可多选)

?竞价
□综合评议
□竞争性谈判
□其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标签: 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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