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黄街道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潘黄街道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潘黄街道党委、办事处设7个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
负责承办党委、人大、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和侨务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招才引智、老干部、商会等工作;负责机关、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人民武装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效能督查等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秘、政策研究、文件收发、史志档案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会务、党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值班值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综合指挥中心日常运转;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和建设环保局(农业农村局)
承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职责;负责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服务;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统筹协调工业经济、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科技管理、全民创业等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商务、物价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人防、水利、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及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业务咨询、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负责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督促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负责宣传贯彻关于“三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蚕桑、水产等技术推广服务;牵头负责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机管理和服务、农民培训教育;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村级经济和农民增收。
(三)社会治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和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街道、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与管理;负责街道网格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开展网格信息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负责网格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
(四)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街道民政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残联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村(居)委员会建设、行政区划、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殡葬管理、双拥优抚、就业创业及残疾人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文化活动;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爱国卫生、卫生综合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监督、老龄和婴幼儿工作;负责街道、村(社区)两级医疗服务系统建设;负责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负责街道财政、审计、资产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负责编制、公开、执行街道财政预算、决算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街道财政资金及其他收支的组织、管理、核算;负责资金的筹集、调度和政府债务管理,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宣传,负责本街道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进行财务核算;负责对上级财政投入的各种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负责街道财源建设,协调和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工作;负责街道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管理、资产评估等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协调处置,负责自然灾害宣传防范、灾情报告、统计核实、损失评估和灾后救助,参与森林防火、防汛防旱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报告和协助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指导本区域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代表街道依法行使上级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派驻街道执法队员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监察工作的日常巡查,承担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查处等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七)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
负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赋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一受理、代理办理区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工作;负责加强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做好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服务)”等政务服务方式、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潘黄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盐都区镇中路1号
邮政编码:******
电话:0515-********
作息时间:8:00-11:30 14:30-18:00
负责人:徐卫国
标签: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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