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二三项材料询价采购

中铁十一局集团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二三项材料询价采购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
发布时间:2024-01-02 20:16:53
投标截至时间:2024-01-07 18:00:00
内容:

南阳中心医院项目二三项材料询价报价函.docx

附件1-小型材料合同报价清单汇总.xls


询 价 函 ( 二三项材料 )

询价编号:ZT11(09)-XSXJ-2024-001

公司:

因 南阳 城市房建施工需要,我公司 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 拟采购一批 小材料 (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 地点

备注

1

小材料

-

国标

1

南阳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使用方代表采购方按供货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供货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使用方向供货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并将验收信息反馈至采购方作为与采购方结算依据;使用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使用方,但并不解除供货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南阳市卧龙区白塔村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扣除5%的质保金, 6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60 %的价款, 120 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 75 %的价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无息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6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王婷婷 电话:151*****207

采购方: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独山院区)项目部

2024年1月2日

第二章:报价文件格式

目 录

1.报价资料

2.资格证明资料


1.报价资料

1.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独山院区)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XSXJ-2024-001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XSXJ-2024-001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XSXJ-2024-001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不含税)

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税率

税额

备注

1

小材料

 -

国标 

批 

1 




%


详见附件 










  %



合计




--

--



--


--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卖方自行处置,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必须填写)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许可证

2.3近2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2.4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南阳市,南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三项材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