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14: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邮件方式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3号)
预算金额 ¥49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思淇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思淇 电 话:024-******** 邮箱地址:zzlnfgs@163.com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SW*******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内、外区域有办公室、会议室、信访室、值班室、收发室、员工食堂、活动室、浴池、地下地上停车场,设备机房、变电所、排水排污管道等。配套系统有消防系统、中央空调、消防泵、水泵、独立空调、电梯、监控、通讯、弱电、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暖管网及水泵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视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有权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服务类项目。

(2)供应商应将采购合同中不低于30%(含)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 60%(含)。(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全部服务自行承担的,视同符合本条要求)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的“物业管理”。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电子邮件。投标人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写),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zzlnfgs@163.com(邮箱中还需提供1、单位名称;2、授权人姓名;3、授权人联系电话;4、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北站路支行 帐 号:921*****002*******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送达提交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参加。

预算金额:当年预算4,980,000.00 元,以后年度按批复预算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3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联系方式:郝思淇 电 话:024-******** 邮箱地址:zzlnf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思淇

电 话:  024-********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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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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