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水务局内设机构

盐都区水务局内设机构


机关科室: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作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务)行业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水利科(公共事业科)。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编制水利(务)科技、水利(务)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重点水利(务)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重点水利(务)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工程初步设计的报批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区水利(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全区水利(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制定水利(务)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指导局属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组织水利(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全区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及监管;拟订全区集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指导各镇(区、街道)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负责全区饮用水的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负责全区饮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指导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区级水务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国有资产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务)的价格、收费、基金、信贷建议;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督促检查水利(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利(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法治水利(务)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取水许可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采砂及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水利(务)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五)水资源管理科(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提出饮用水源地设置建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生态河湖科(河湖长制工作科)。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湖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区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退圩还湖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绿化工作;承担盐都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政策、制度,编制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向区级河湖长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区级河湖长确定的事项;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察、考核;协调督导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事项和问题;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负责区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指导城市防洪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区水旱灾害应急调度中心、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区供排水管理处、区防洪工程管理所、区饮用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区水利物资供应总站、区水利综合服务站、区湖泊管理所、区水利职工学校。

15个镇(区、街道)水务站:负责各镇(区、街道)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

盐都水务有限公司(代管国企):下辖15家水务分公司,主要负责全区乡镇供水、自来水管道安装及维修、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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