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集镇部分区域道路货车禁行的公告

关于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集镇部分区域道路货车禁行的公告

为确保莲花镇集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决定对莲花镇集镇部分区域实行禁止货车通行的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

1.2024年1月1日起。

2.全天。

二、禁行区域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振兴路、花卉街。

三、禁行措施

1.禁行时段内,禁止所有货车及离地面高度超过2.80米的车辆通行。

2.新能源轻型、微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应急抢险车、救护车不受限。

3.受限车辆确需在禁行时段内进入的,应当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如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衢州市衢江区交警大队

2024年1月1日


标签: 分区域道路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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