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编号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抽样日期 标称生产企业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 被抽样单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核查处置情况
1 SJC234*****004******ZX 湿米粉(切粉) 2023/09/10 桂阳壹佳食品有限公司 / 桂阳壹佳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残留量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3年9月21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和违法所得600元,处以罚款*****元。当事人已于2024年1月3日主动履行完毕。
2 GZJ234*****004****** 九农泉包装饮用水 2023/10/12 郴州九农泉山泉有限公司 / 郴州壹陆捌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铜绿假单胞菌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当事人(郴州壹陆捌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其能够提供上述包装饮用水的供货商资质及检验报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郴州壹陆捌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我局已于2023年12月7日对生产厂家(郴州九农泉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标签: 食品抽检 处置 核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