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罗云区(苗木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罗云区(苗木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罗云项目区
(苗木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罗云项目区已由重庆市水利局渝水复〔2015〕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涪陵区焦石镇农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涪陵区焦石镇农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经果林417.02hm2工程总投资约340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为苗木工程部分。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工程地点:涪陵区焦石镇、光华村、新井村、楠木村、向阳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林木经营许可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 月29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2016年 4 月 5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4 月22 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涪陵区焦石镇农业服务中心
地 址:涪陵区焦石镇焦石大道102号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英皇北塔16-8
联系人:向老师
电 话:***-********
传 真:***-********
2016年3月 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涪陵区 水土保持 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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