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路5号首层3间商铺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建国路5号首层3间商铺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口市建国路5号首层3间商铺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00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建国路5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月租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建国路5号首层商铺6 | 1 | 23.31 | 3566 | 3566 | ||||
2 | 建国路5号首层商铺7 | 1 | 21.09 | 3227 | 2904 | ||||
3 | 建国路5号首层商铺9 | 1 | 27.37 | 4188 | 3769 | ||||
租赁期限 | 5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首年月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1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本次招租的商铺位于建国路5号,约建于1985年,3间商铺均处于空置状态。商铺所在区域人流量大,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周围商业氛围浓厚,交通便捷度高。商铺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商铺用于从事经营餐饮、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招租方如有发现,将终止租赁合同。 | ||||||||
重大事 项说明 | 本次招租商铺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招租方管理并由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改制/破产企业移交给招租方的资产。鉴于原产权(管理)单位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影响到本商铺产权、租赁权等隐性、无法预见的情况发生,招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已经向承租方充分披露,承租方自愿承担风险。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原产权(管理)原因导致无法使用造成经济损失,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交租金,也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索赔。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价值时点 | 2022年10月8日 | ||||||||
评估机构 | 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721******L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商铺建筑主体结构,商铺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招租方给予承租方2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装修期免收租金。 5、招租方负责商铺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金和承租押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7、成交后,承租方须签订《房屋及铺面租赁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按照该协议书遵照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本项目按现状分别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建国路5号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月3日至 2024年1月16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月1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建国路5号首层商铺6 | 2024年1月3日9:00 | 2024年1月17日9:30 | 50 | 120秒 |
2 | 建国路5号首层商铺7 | 2024年1月3日9:00 | 2024年1月17日9:45 | 20 | 120秒 |
3 | 建国路5号首层商铺9 | 2024年1月3日9:00 | 2024年1月17日10:00 | 50 | 120秒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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