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材料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材料


事项名称

政府类投资项目审批

实施主体

南宁市邕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5〕21号)、《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2019年7月1日实施)、《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分类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11〕7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实行投资项目审批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18〕29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南》(南发改环资〔2017〕33号)、《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邕宁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的通知》(邕府办〔2018〕44号)、《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南宁市邕宁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邕府办〔2017〕6号)、《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南宁市邕宁区2018-2020年政府投资工程预算审核服务实施政府采购定点管理的通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定点采购限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邕府办〔2017〕3号)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实施对象

和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

申报提交

材料及步骤

一、项目立项审批

第一步:递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到办证大厅发改局窗口

1.申请立项的请示文(公文形式)(具体内容可参照项目申请书样板)。

2.项目建议书(具体内容可参照项目建议书样板)。

3.项目建设用地证明材料;

4.建设用地总体平面规划图;

5.申报单位人员编制数、业务量证明文件(适用于须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标准建设的项目,以编办等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复文件为准);

6.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意见(适用于政法基础设施类、社会事业类、交通类、市政类及其他特许经营类项目等);

7.经批准的水资源论证报告(适用于新建小(二)型水库项目);

8.招投标基本情况表(适用于不需要办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的项目);

9.项目业主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1.因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会议纪要等政府相关文件);

12.委托书;

13.填写相关表格(如:邕宁区投资项目申请咨询表、填写项目有关情况)

以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第二步: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备案项目在递交纸质版材料后需及时登入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http://zxsp.gxdrc.gov.cn/tzxmspweb/indexgx.jsp进行项目申报。

可通过登入该公共邮箱:ynq*****@163.com,密码:ynq*****,下载账户注册和项目申报视频教程观看学习。(已注册的用户们,可继续用原账号登入进行项目申报操作)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递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到办证大厅发改局窗口

1.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文(公文)。

2.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咨询单位出具的评估意见。

4.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2)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1)资金来源证明材料(承诺函、投资计划等相关证明文件);

(2)节能评估材料(根据桂发改环资〔2011〕949号文要求提交节能评估材料);

(3)有关部门出具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4)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水质报告书(供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5)交通部门出具的岸线批复文件(码头、港口项目);

(6)水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水利项目);

(7)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涉及文物保护的项目);

(8)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的移民安置审批意见;

(9)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占用林地审核意见(水库、小水电项目)等;

(10)气象部门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以及评审意见(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或者建设项目);

(11)其它需提供的文件。

以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

递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到办证大厅发改局窗口

1.申请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文(公文)。

2.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

3.由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咨询单位出具的评估意见。

4.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红线图;

(2)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防洪评价批复文件(适用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5.初步设计的附件:

未经可研审批的项目,将可研阶段需提交材料后移到初步设计阶段提交。

以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审批

递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到办证大厅发改局窗口

1.申请项目重新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公文);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需提供的材料。

五、初步设计重新批复和概算调整

1.申请项目重新批复(含调概)的请示文(公文)

2.原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初步设计重新批复和概算调整的原因、依据;

4.重新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

5.初步设计重新批复和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窗 口 电 话: 0771-*******

投 诉 电 话: 0771-*******

受 理 时 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事窗口:南宁市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办事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3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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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审批 政府投资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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