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服务的计划

关于购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服务的计划

按照云农经〔2018〕3号《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清产核资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302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对街道所辖6个涉农社区29个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为了能够切实摸清集体家底,保护用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好用好非经营性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每年6万元)。

(二)资金来源:年初预算农业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数据更新上报。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到1月9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9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李化宏 ********



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权制度改革 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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