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国投集团直属企业及管理企业开展2023年度综合审计及国资、财政决算统计报表填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乐山国投集团直属企业及管理企业开展2023年度综合审计及国资、财政决算统计报表填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乐山国投集团直属企业及管理企业开展2023年度综合审计及国资、财政决算(统计)报表填报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嘉润(采)字[2023]61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市本级 | 公告日期 | 2024年1月3日 |
采 购 人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45万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数 | 1包 |
项目概述 | 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开展年度综合审计工作,进一步做好财务报表分析,正确认定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预算执行和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促进企业规范运营和科学发展,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项目共计1包,具体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境内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乐山市国资委通报; 7、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实际控制人与聘用单位相关负责人、经办人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节; 8、未被列入乐山国资国企中介机构聘用“黑榜”;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支公司取得总公司授权后可参与投标。 11、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③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10条资格条件。④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若存在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情形的,由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多余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提交的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均将在开标现场予以退回,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交款账户与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转出账户必须是同名的对公账户) 注: 1、投标人交纳资料费后相关票据将根据介绍信发送至指定邮箱,投标人应及时查收。 2、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相关票据未及时收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招标文件资料费交纳截图,以上资料除资料费交纳截图外,其余须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 交款账号: 账户名: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乐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07 1787 5740 注: 1、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除资料费交纳截图外,其余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24年 1 月 4 日到2024年 1 月 10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招标部)。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 1 月 24 日14:00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1 月 24 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 | ||
投标保证金 | (一)实质性要求 1、交纳金额:9000元 2、投标人须在2024年1月23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乐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07 1787 5740 3、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同名的对公账户; (二)备注栏须填写:项目简称 (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人在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合同金额的5%。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交款账户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7*****78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招标部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7*****789 | ||
备 注 |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投标人不足3家不予开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应予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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