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配送服务中心合作经营方招募公告
社区配送服务中心合作经营方招募公告
社区配送服务中心合作经营方
招募公告
泰州新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为泰州市属国有企业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现就其旗下社区配送服务中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经营方,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泰州新润物流有限公司拥有江苏省泰州市主城区社区邮政用房或邮政设施的独家经营管理权,为规范和提升社区配送及公共服务质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配送网络化服务,现就观澜天镜花园、天地源云锦香都两个社区配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经营方。
二、应征方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应征方须在泰州市范围内从事快递驿站服务,且应征报名期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征集方与应征方义务
1.本次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由征集方委托应征方对本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并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合作经营期限为1年。期满后应征方计划继续合作经营的,应在合作到期前三个月向征集方书面提出,征集方根据社区配送服务中心经营状况及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2.征集方负责将社区配送服务中心交付给应征方,提供相关货架用于社区快递配送服务中心运营需要,并协助社区配送服务中心业务运营、设备运转中所需电、网络等接入服务,应征方应当在经营期间爱惜设备,承担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合作经营期满后须将设备完好交还征集方。应征方可根据经营需要添置或更换部分设备,费用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3.应征方负责社区快递配送服务中心的装修及日常营运,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服务中心进行规划、改造和装修,但为统一门店形象、标识及服务标准,应征方装修方案须报征集方同意后才可实施。因对服务中心进行规划、改造和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应征方承担。
4.征集方根据征集结果与中标的应征方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应征方须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后按月向征集方缴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不低于经营收益的20%。
5.社区配送服务中心经营项目仅限快递驿站服务,如需增加除快递驿站外的其他经营项目须报征集方书面同意,另需缴纳一定的管理服务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6.合作期间,应征方须使用兔喜生活快递管理系统开展社区配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征集方有权调取快递管理系统、收银系统的相关记录以及社区配送服务中心的监控录像。
7.应征方为该项目配备必要的运营管理团队,并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与用工,承担运营过程中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食品卫生等一切责任。
8.合作期内,应征方不得私自对房屋转租。一年合同期满,应征方如不继续经营,须按装修后的状态返还房屋,不得将房屋的装修拆除,征集方对装修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如确需拆除装修,则必须将拆除的部分恢复成装修前的原貌。
9.应征方经营管理期间被客户投诉,未能及时解决,经征集方确认,确为应征方过错的,征集方可使用应征方履约保证金进行先行赔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应征方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应征方应在征集方赔付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10.应征方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后,且不再合作时无息退还。
11.应征方退出机制:在合作期间,应征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用给征集方,若应征方未能按约向征集方支付管理费用,合作协议自行终止。应征方退出时所聘人员自行解散,因此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劳资、用工、债务的所有矛盾和风险由应征方自行处理,与征集方无关,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保证金不退。
四、招募流程
发布《招募公告》→选择合作方→签署业务合作合同。
本次招募公告期自2024年1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1月8日下午16时。公告发布平台: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
招募公告期届满后,如:
1.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征集方可与该合作方进行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合作协议。
2.若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由征集方优先选择最符合征集方利益的应征方合作。
3.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作意向方或与符合条件的应征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招募终止。
五、报名提交资料
(一)在招募公告期内,应征方需提供以下材料清单,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
1.合作意向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
2.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3.现有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及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证明材料;
4.应征方经办人员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信誉保证金交纳凭证。(签约成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报名时间地点
在招募公告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应征方应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新润物流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58号泰政服务公司403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23-********。
(三)信誉保证金的缴纳及后续安排, 应征方应在报名前向征集方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并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泰州新润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泰州分行
账 号: 022*****000*****
1.经查实应征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合作的,征集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资格,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2.保证金后续安排:招募评选结束后将未能合作的应征方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对拟合作方的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不再合作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六、招募须知
本公告对所有意向合作方同等适用,征集方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本公告不属于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合作的约束性效力;
征集方不保证通过评选的意向合作方自然取得投资合作的签约资格,审核结果须获得征集方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批通过;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泰政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社区配送服务中心合作经营意向申请表
2.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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