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摩托车社会考场服务招标公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摩托车社会考场服务招标公告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公安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ZZB【2023】240号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摩托车社会考场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企业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打印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扫描件(或截图);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112,320.00);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0日17时30分,可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中心“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登录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等资料)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6.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南安分中心(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体育馆内)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99*****544,传真:0595-********,邮编:******;采购单位:南安市公安局(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府前大道99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5-********。
十一、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420*********。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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