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交子幼儿园消防系统照明主机安装,增设全自动升降防撞柱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交子幼儿园消防系统照明主机安装,增设全自动升
降防撞柱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交子幼儿园消防系统照明主机安装,增设全自动
升降防撞柱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
8723.5元,招标人为成都高新区交子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消防系统照明主机安装,增设全自动升降防撞柱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002)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002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
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
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过
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将以
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高新区交子幼儿园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晖东街216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2240587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87789977
电子邮件:2844136766@qq.c0m
966620
09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条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全自动液压升降柱
1
根
2
升降柱控制系统
1
套
第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消防应急电源柜
台
二、
技术参数
第一包
序
货物
技术参数要求
号
名称
注
()发光警示信号:升降柱在上升、下降运行过程中,以及升降柱处于立起状态时,应具有LED
发光警示信号提示功能,该信号易被运往车辆驾驶员识别。LED电压DC12V。
(2)升降性能:升降柱主体就能正常升降,无卡滞,到位可靠:升降速度≥150mm/s,上升下降完
成速度均在2s~6s。
(3)遥控功能:升降柱应带遥控功能,无线遥控器可控制升降柱升降,遥控距离≥30米。
(4)紧急释放功能:升降柱在遇到停电时,配有紧急下降功能按键或手动释放:液压升降柱在升
起或下降时可紧急停止
(5)噪声:产品运行时噪声应小于65dB(A)
(6)抗电强度: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3的规定。
(7)▲绝缘电阻: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4的规定。
(8)▲泄漏电流: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6的规定。
(9)低温:低温试验-45C±3℃2h。高温:高温试验+75C±2℃2。
全自
(10)恒定湿热:+40±2℃RH(90+2-3)%48h
动液
(11)▲外壳防护等级:驱动部分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4208-2008中P68的规定。
压升
(12)抗压性能:升降柱安装好后,在承受汽车正常行驶碾压后,升降柱仍能正常升降。
降柱
(13)机芯:油浸式电液一体式机芯
(14)直径:≥219mm。壁厚:≥6mm。柱体升起高度:≥600mm。
二、升降柱地面法兰盘
(1)材质:304不锈钢,挡泥边圈同样必须用304不锈钢。
(2)防滑凹槽设计:大小二个法兰盘均需设置防滑纹,宽度≥5mm,深度≥lmm。
三、预埋桶
(1)材质:金属材质,预埋深度:≥1100mm:表面处理:表面喷涂或热镀锌或电泳漆处理
(2)进线方式:上部进线,并带外部储线盒方便检修,出线口离地面高度≥90mm。
四、警示灯、反光膜
(1)警示灯:柱体顶部配置工作电压12v高亮LED灯(LED灯带需用亚克力做外保护),可设置(
常亮、闪烁频率),起到警示、提醒作用,且柱体完全下降后,暗光下在远处仍可明显观察到地
面有警示灯光。警示反光带:内嵌大≥50mm、3M钻石级柠檬黄反光膜,夜间微弱光即可起到
警示作用,可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书
▲参数的须提供带CMA或CNAS以上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基本组成:由包括但不限于防水不锈钢电源箱、电气保护、安全防护装置、电源变压装置、
升降
控制电路、水位感应装置等组成。
柱控
(②)程序设置功能:控制电路具有程序设置功能,有操作菜单按键、具有程序显示屏、可根据现
2
制系
场需要设置。
统
(3)电气安全保护:控制箱应具有漏电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
(④)▲上升安全保护:具有地感、红外、超声波和雷达等安全信号输入接口,在路障上升过程中
,当消防等安全信号输入时,可屏薇遥控器和手动按钮等上升信号。
(⑤)紧急层动功能:控制电路配有紧急信号输入接口,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路障可紧急后动上
升。
(6)联动控制:具有网路通迅功能,数据信号传输接口(开放对接协议),可与业主方安全管理
平台对接并实现联动控制。
(7)遥控功能:升降路障应带遥控功能,无线遥控器可控制升降路障升降。在遥控器损坏或遗
失后,可能过控制电路上的学习键自动配对新的遥控器。
(8)▲紧急释放功能:配有紧急下降功能或手动释放装置,在升降路障遇到停电时,可控制升
降路障下降。
(9)绝缘电阻: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4的规定。
(10)泄漏电流: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6的规定
(11)低温:低温试验-45C±3℃2h。高温:高温试验+70C±2℃2h。
(12)恒定湿热:+40士2℃RH(90+2-3)%48h
(13)抽水控制:控制电路配有水位感应装置,当水位达到设定值时,可自动层动水泵抽排水。
(14)噪声:产品运行时噪声应<55dB(A)。
(15)防护等级:IP54。
(16)分组控制功能:可用遥控制器实现分组分别控制。
带▲的参数须提供带CMA或CNAS以上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第二包
1.标称应急工作时间:≥90分钟:
2.
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
消防
应急
3.
额定电源电压:AC220V,额定工作频率:50Hz,输出电压:AC220V,输出功率:3kW:
电源
4.
电池:单节容量:≥12V180Ah、节数:≥4节:
柜
5.外壳材质:金属:
6.工作方式:持续型。
本项目技术参数中涉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适用于第一包和第二包)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7个工作日完成交货及安装。
2.交货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幼儿园。
3.支付方式: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4.质保期:1年
5.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
6.报价:报价需充分考虑到服务过程直到验收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设备使用费、保险费、税
费及安装调试费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一切费用)。
7.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
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
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不可抗力的约定: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