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4-01-04 至 2024-01-08
撰写单位: 营口鼎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曲荃杭
(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93.00
最高限价(元):5,993
采购需求:
01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序号 货物名称 标准规格 单价上限 单位 备注
1 丙酮 HPLC 4L/瓶 580 进口
2 丙酮 AR 500ml/瓶 15
3 丁酮 AR 500mL/瓶 56
4 丁酮 HPLC 500ml/瓶 180
5 高锰酸钾 AR 500克/瓶 120
6 甲苯 AR 500mL/瓶 29
7 硫酸 GR 500ml/瓶 28
8 硫酸 AR 500mL/瓶 18
9 三氯甲烷 HPLC 500ml/瓶 55
10 三氯甲烷 AR 500ml/瓶 35
11 三氯甲烷 HPLC 4L/瓶 1450 进口
12 无水乙醚 AR 500ml/瓶 30
13 盐酸 GR 500ml/瓶 28
14 盐酸 AR 500ml/瓶 18
15 乙醚 HPLC 500ml/瓶 90
16 乙醚 AR 500ml/瓶 25
17 乙醚 HPLC 4L/瓶 780 进口
18 醋酸酐 AR 500ml/瓶 100
19 高氯酸 GR 500mL/瓶 100
20 30%过氧化氢 GR 500mL/瓶 27
21 30%过氧化氢 AR 500ml/瓶 17
22 高氯酸 高纯 500ml/瓶 155
23 高氯酸钠 AR 500g/瓶 220
24 高锰酸钾 GR 500g/瓶 140
25 过氧化钙 AR 500克/瓶 300
26 过氧化钠 AR 500g/瓶 200
27 30%过氧化氢 高纯 500mL/瓶 65
28 金属钠 AR 250g/瓶 120
29 六次甲基四胺 AR 500克/瓶 55
30 氯酸钠 AR 500克/瓶 40
31 镁粉 AR 500克/瓶 36
32 硼氢化钾 AR 100g/瓶 90
33 硼氢化钠 AR 100g/瓶 100
34 硝酸 GR 500ml/瓶 27
35 硝酸 高纯 500mL/瓶 36
36 硝酸 AR 500mL/瓶 23
37 硝酸钾 AR 500克/瓶 30
38 硝酸钾 GR 500克/瓶 45
39 硝酸镁 AR 500克/瓶 30
40 硝酸镁 GR 500克/瓶 55
41 硝酸钠 AR 500g/瓶 25
42 硝酸锌 AR 500g/瓶 30
43 硝酸银 AR 25g/瓶 180
44 乙二胺 AR 500mL/瓶 55
45 重铬酸钾 GR 500g/瓶 90
46 重铬酸钾 AR 500g/瓶 65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国产产品须在 15 个日历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进口产品须在 30 个日历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且备案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市食药品检验检测集团(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本级
地 址: 青花大街西30-1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鼎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成福里A12-2号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鼎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518*****0260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荃杭
电 话: 180*****43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检验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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