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JS6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因纺丝车间硫酸无害化处理采用石灰石中和法,厂内不具备副产品(石膏)的长期贮存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万吨/年石膏的分销渠道,须提供连续12个月内石膏销售业绩,合同须体现商品规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中须注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范围、签订时间),12个月累计石膏销售规模大于等于2万吨。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工程或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声明: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步骤1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d.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该项目,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包/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最大厚度不得超过4CM每册,投标人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投标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B座1901室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

6.2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B座1901室会议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7.1招标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

纺丝车间产生的稀硫酸废水约7.5万吨/年,为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现开展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招标工作。服务方以浓度8±2%的稀硫酸为处理对象,以石灰石粉为中和剂,进行连续中和,得到的中和产物经过过滤机进行固液分离后,可得到工业石膏。同时负责自主分销,保证招标人正常生产,避免稀硫酸积压。

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7.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有权将购买的设备及扩建的厂房按折旧价格转给下一承包商。

7.3服务地点: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d.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5廉洁从业要求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B区

联系人:何雁

电话:028-******** 136*****370

电子邮件:heyan05@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B座1901室

邮编:******

联系人:李宇昂、梁骏

电话:189*****927177*****508

传真:025-********

电子邮件:liyuang@sinochem.com

网址:www.sinochemi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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