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廉洁文化园含陈勉纪念馆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宁都廉洁文化园含陈勉纪念馆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宁都廉洁文化园(陈勉纪念馆)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一) 采购编号:NDLTK2024-001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宁都廉洁文化园(含陈勉纪念馆)项目设计 | 1 | 项 | 本项目控制价暂估约800万,主要建设陈勉纪念馆室内装修、室外园林景观等;中标供应商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 设计费率为1.75%(折合设计费约14万元) |
1.本项目设置控制费率为1.75%。2.本项目采用费率结算方式,最终设计费用结算价按县财政部门审核的结算价×设计投标费率3.本项目采用控制费率招标方式。 |
1、宁都廉洁文化园(含陈勉纪念馆)项目设计,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永宁文化公园。控制价暂估约800万(工程最终结算为准)。设计专业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专业。
2、设计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3、宁都廉洁文化园(含陈勉纪念馆)项目设计评标办法:参与投标商满足同等条件后二次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人(首次报价必须不高于控制价、二次报价必须不高于首次报价,如二次报价有两家以上供应商相同时进行第三次报价),首次报价表及承诺书未签字、未加盖公章一律按废标处理;
4、设计采购项目发票税点要求:中标人6%增值税发票;
5、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投标档案密封性做出现场查看,其余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由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供应商无权查看;
6、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支付至合同价50%。
第二次支付:项目完成施工招投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
第三次支付: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设计费,不计利息。
7、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提供¥*****.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现金、公对公银行转账],未中标的单位完成投标后7个工作日退还,提供现金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当日将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给采购单位,否则作认定为废标,并记录宁都县旅投集团不良记录。
8、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35RAKJ4U;
地址及电话: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电话:0797-*******;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备注:宁都廉洁文化园(含陈勉纪念馆)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三) 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营业经营范围内供应营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领取文件。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2024年1 月9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 履约保证金:以中标单位公司账户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元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
(九)投标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3、宁都廉洁文化园(含陈勉纪念馆)项目设计首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4、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格式见:附件3);
5、如有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打印并装入档案袋(必须以公司名义银行转账);
6、把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中,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
联系人及电话:张186*****121 0797-*******
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标签: 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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