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奉贤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补助项目,现已全部建设完成,资金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奉贤区委组织部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下达和监管;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的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推进。根据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遴选标准:1、资金将以项目化形式下拨,项目必须能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且在今年开工并在年内完成;2、项目必须由村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且未接受过其他条线的补助;3、项目总投资必须大于30万;4、前几年已享受过此扶持政策的村不得再次享受。经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后,确定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奉城镇八字村、金汇镇墩头村、四团镇夏家村、奉城镇(头桥集团)二桥村、柘林镇新塘村、庄行镇马路村等6个村,每村30万元,合计180万元。
二、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进行审价审计工作,按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6个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开展验收。验收组实地踏勘了项目实施区域现场情况,听取项目情况汇报,并查阅了工程、审价等相关资料,询问了资金使用等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
三、资金结余
无项目资金结余。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类)
项目资金情况汇总表
序号 | 镇名 | 村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效益预估(万元/年) | 拨付中央衔接资金 | 备注 |
1 | 奉城镇 | 八字村 | 183.3 | 35 | 30 | 其余资金由镇村自筹 |
2 | 金汇镇 | 墩头村 | 40 | 10 | 30 | |
3 | 四团镇 | 夏家村 | 35 | 10 | 30 | |
4 | 奉城镇 | 二桥村 | 60 | 15 | 30 | |
5 | 柘林镇 | 新塘村 | 40 | 5 | 30 | |
6 | 庄行镇 | 马路村 | 50 | 3 | 30 | |
合计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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