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地形测绘招标公告
2016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地形测绘招标公告
2016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形测绘
比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6-GC0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内国土资字[2015]6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整治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形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共计648593.97亩,其中:
(1) 免渡河农场项目实施面积54268.05亩,项目区位于第三、四、五、六生产队;
(2) 三河马场项目实施面积64617.45亩,其中:第八、十二生产队13920.15亩、第三、八、十一生产队39397.95亩、第八、十一、十二生产队11299.35亩;
(3) 谢尔塔拉农牧场项目实施面积70067.85亩,其中:第十生产队50750.25亩、第四生产队和林业站、第八生产队19317.6亩;
(4) 拉布大林农牧场项目实施面积91342.02亩,其中:拉布大林农牧场三队11148.15亩、拉布大林农牧场110队19501.05亩、拉布大林农牧场105队24125.1亩、第七生产队36567.72亩;
(5) 上库力农场项目实施面积49798.8亩,其中:上库力农场一队20936.7亩、上库力农场五队28862.1亩;
(6) 哈达图农牧场项目实施面积159284.7亩,其中:第五生产队40093.05亩、第九生产队41353.65亩、第十生产队11399.1亩、第十一生产队32055.9亩、第十三生产队34383亩;
(7) 牙克石农场项目实施面积11462.85亩,项目区位于牙克石农场第六、七生产队;
(8) 莫拐农场项目实施面积25411.5亩,项目区位于第一、三、四生产队;
(9) 特泥河牧场项目实施面积11112亩,项目区位于第二生产队;
(10)苏沁农牧场项目实施面积111228.75亩,其中:永胜、苏沁生产队27314.55亩、团结生产队39984.66亩、机耕生产队22616.61亩、建设、苏沁生产队21312.93亩。
2.2招标内容:完成2016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形测绘。
2.3测绘工期:签定合同后20日历天。若中标测绘单位未按时提交测绘成果,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提交违约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地形测绘招标共分2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标段编号
项目法人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地点
一标段
2016-GC0100-01
内蒙古自治区免渡河农场
免渡河农场项目区,实施面积54268.05亩
免渡河农场第三、四、五、六生产队
二标段
2016-GC0100-02
内蒙古三河种马场
三河马场第八、十二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3920.15亩
三河马场第八、十二生产队
三标段
2016-GC0100-03
内蒙古三河种马场
三河马场第三、八、十一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39397.95亩
三河马场第三、八、十一生产队
四标段
2016-GC0100-04
内蒙古三河种马场
三河马场第八、十一、十二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1299.35亩
三河马场第八、十一、十二生产队
五标段
2016-GC0100-05
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谢尔塔拉农牧场
谢尔塔拉农牧场第十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50750.25亩
谢尔塔拉农牧场第十生产队
六标段
2016-GC0100-06
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谢尔塔拉农牧场
谢尔塔拉农牧场第四生产队和林业站、第八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9317.6亩
谢尔塔拉农牧场第四生产队和林业站、第八生产队
七标段
2016-GC0100-07
内蒙古拉布大林农牧场
拉布大林农牧场三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1148.15亩
拉布大林农牧场三队
八标段
2016-GC0100-08
内蒙古拉布大林农牧场
拉布大林农牧场110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9501.05亩
拉布大林农牧场110队
九标段
2016-GC0100-09
内蒙古拉布大林农牧场
拉布大林农牧场105队项目区,实施面积24125.1亩
拉布大林农牧场105队
十标段
2016-GC0100-10
内蒙古上库力农场
上库力农场一队项目区,实施面积20936.7亩
上库力农场一队
十一标段
2016-GC0100-11
内蒙古上库力农场
上库力农场五队项目区,实施面积28862.1亩
上库力农场五队
十二标段
2016-GC0100-12
陈巴尔虎旗哈达图国营农牧场
哈达图农牧场第五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40093.05亩
哈达图农牧场第五生产队
十三标段
2016-GC0100-13
陈巴尔虎旗哈达图国营农牧场
哈达图农牧场第九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41353.65亩
哈达图农牧场第九生产队
十四标段
2016-GC0100-14
陈巴尔虎旗哈达图国营农牧场
哈达图农牧场第十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1399.1亩
哈达图农牧场第十生产队
十五标段
2016-GC0100-15
陈巴尔虎旗哈达图国营农牧场
哈达图农牧场第十一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32055.9亩
哈达图农牧场第十一生产队
十六标段
2016-GC0100-16
陈巴尔虎旗哈达图国营农牧场
哈达图农牧场第十三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34383亩
哈达图农牧场第十三生产队
十七标段
2016-GC0100-17
内蒙古国营牙克石农场
牙克石农场第六、七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1462.85亩
牙克石农场第六、七生产队
十八标段
2016-GC0100-18
内蒙古莫拐农场
莫拐农场第一、三、四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25411.5亩
莫拐农场第一、三、四生产队
十九标段
2016-GC0100-19
陈巴尔虎旗特泥河农牧场
特泥河牧场第二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11112亩
特泥河牧场第二生产队
二十标段
2016-GC0100-20
内蒙古苏沁农牧场
苏沁农牧场永胜、苏沁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27314.55亩
苏沁农牧场永胜、苏沁生产队
二十一标段
2016-GC0100-21
内蒙古苏沁农牧场
苏沁农牧场团结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39984.66亩
苏沁农牧场团结生产队
二十二标段
2016-GC0100-22
内蒙古苏沁农牧场
苏沁农牧场机耕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22616.61亩
苏沁农牧场机耕生产队
二十三标段
2016-GC0100-23
内蒙古苏沁农牧场
苏沁农牧场建设、苏沁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21312.93亩
苏沁农牧场建设、苏沁生产队
二十四标段
2016-GC0100-24
内蒙古拉布大林农牧场
拉布大林农牧场第七生产队项目区,实施面积36567.72亩
拉布大林农牧场第七生产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团体;
(2)具有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地形测量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工作业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地质、水文、物探、测绘等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4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编制土地整治项目测绘的业绩;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提供测绘单位简介、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测绘人员情况(包括职称、资格、经验等)、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有保证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地形测绘编制工作的相关设备证明等证书原件,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到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4 个标段投标,且各标段负责人及主要测绘人员不得重复。
3.6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到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备案。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2016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形测绘
1
271340元
152*****7385
2
69601元
154*****6618
3
196990元
155*****4737
4
56497元
149*****3765
5
253751元
150*****9619
6
96588元
152*****7396
7
55741元
154*****6629
8
97505元
155*****4748
9
120626元
149*****3776
10
104684元
154*****5310
11
144311元
150*****9620
12
200465元
152*****7409
13
206768元
154*****6630
14
56996元
155*****4759
15
160280元
149*****3787
16
171915元
150*****9631
17
57314元
152442317410
18
127058元
154042316641
19
55560元
155642314760
20
136573元
149242313798
21
199923元
155642313438
22
113083元
150842319642
23
106565元
152442317421
24
182839元
15404231665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项注明项目简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单位应于进入开标现场(9:00—9:30)之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26 日 10 时,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
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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