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监理招标公告

兴安盟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内容:

本招标兴安盟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已由内农综办[2016]13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安盟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

2、招标规模:

一标段:乌兰浩特市0.5万亩、科尔沁右翼前旗1万亩、扎赉特旗1.5万亩、阿尔山市0.4万亩;

二标段:科尔沁右翼中旗1.4万亩、突泉县1万亩、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0.7万亩。

3、招标内容:土地治理施工阶段及质保期内监理业务;

4、项目地点:兴安盟境内;

5、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总监岗位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

7.《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

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

联系人:韩焱

电 话:0482--*******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4-7-102室

联系人:齐晶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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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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