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龙门寺等四座水库成品鱼出售公告

长丰县龙门寺等四座水库成品鱼出售公告

现拟将长丰县瓦东干渠管理分局所管龙门寺等四座水库内成品鱼对外公开出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水库位置

淠史杭灌区瓦东干渠右岸长丰县段上的龙门寺水库(中型,位于陶楼镇新丰村)、红旗水库(中型,位于下塘镇小井村)、双河水库(中型,位于下塘镇上扬村)、东方红水库(小<1>型,位于下塘镇万岗村)四座反调节水库。

2、成品鱼种及规格

(1)花鲢、白鲢(1.5公斤以上每条);

(2)草鱼、青鱼(2.5公斤以上每条);

(3)鲤鱼、鲫鱼等野生杂鱼(不限重量),分鱼种定价出售。

二、出售时间

2024年1月4日始至出售人公告结束时间止,分多轮进行。每轮售鱼时间以售卖人给出的具体出库时间为准。

三、出售方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售卖人根据当日合肥市周谷堆水产市场相同种类、相同规格的成品活鱼交易批发价定为基价,买受人凭资格(见买受人条件)报名和入场。

2、采取每轮(各库)整网鱼获批发形式,不接受零售。每轮出售成品鱼的品种、数量和品质等,根据每网捕捞上岸的鱼品情况而定。

3、买受人在不低于售卖人给出的当日市场基价上,现场进行三轮公开书面报价(分品种),每个品种以第三轮竞价高者确定为当轮买受人。

4、售卖人出售的成品鱼价格为竞价后的出水成鱼净价,因捕鱼所产生的捕捞费等费用,不得计入成品鱼综合售价。

四、买受人条件及责任义务要求

1、买受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不良诚信行为的法人(公司、合作社或事业单位)和自然人。自然人凭身份证和交付一定数额(具体数额以售卖方根据每轮出库鱼品的数量决定)的保证金报名入场;公司、合作社或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交付一定数额(同上)的保证金报名入场。

2、买受人在购鱼时应服从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

3、成品鱼称重后即为交付。买受人在成品鱼装车和运输途中时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因操作失误或运输期途中发生的鱼品死亡及其他安全类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出售人概不负责。

五、保证金和购鱼款交付方式

1、保证金。购买人在报名入场前按售卖人提供的数额和对公账户、账号,应足额交付保证金(竞拍不成功,半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因市场价格浮动或资金等原因,现场放弃竞拍或购鱼中途跑路的,售卖人一律不予结算和退还保证金。

2、购鱼款交付方式。购鱼款一车一结,买受人应于每车成品鱼装载结束后及时交付购鱼款(银行固定营业点或手机银行上,向出售人指定的对公账户足额转账(具体以售卖方出具的入账单为准),售卖方不接受赊账、白条和冲账等形式。每轮售鱼,在买受人最后一车鱼获装载结束后,售卖方务必以结算购鱼款或退还等方式,结算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并按实际出售的成品鱼品种、数量和价格,向买受人开具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有效发票。

六、其他说明

1、因所售鱼品为活体,售卖方不做提前报名。有购买意向或上述条件疑问者,可以电话咨询。

2、出售地点:具体位置请事先电联。

3、联系电话:

单位固话:0551-********

长丰县瓦东干渠管理分局

2024年1月4日

标签: 龙门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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