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都江堰市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公告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都江堰市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做优做强“天府粮仓精灌区”特色功能,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我市坚持“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规划布局8个万亩粮经复合产业园区,整合其中4个组团打造1个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构建“1+4”现代农业园区体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圣寿稻菜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七里诗乡稻麦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青城山粮菜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耒谷稻菜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项目建设时间
2024年
(三)项目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圣寿稻菜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七里诗乡稻麦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青城山粮菜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耒谷稻菜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按照《成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成委厅〔2019〕112号)和《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的实施方案》(成委厅〔2022〕44号)要求,园区奖补资金应用于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效益多元化等“十化同步”方面,聚焦园区基础承载和公共服务建设,着力提升园区科技含量,进一步夯实园区建设基础、补齐园区发展短板。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提升园区基地建设水平,推动园区水、电、路、网等生产基础设施新建与改造,促进土壤改良、地力提升,打造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高质高效的种植基地。促进园区绿色生产,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环境友好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能力。
(2)提高生产加工能力。着力推动生产装备升级,开展农机装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园区机电提灌站。支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烘干冷藏、仓储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水平。
(3)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园区农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园区大数据平台,采集分析相关农业生产数据并指导生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园区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合理利用物联网设备、遥感技术、新一代移动网络传输平台等,严禁以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的名义对LED显示屏以及大型展厅等硬件过度投入。支持经营主体在种植业播种栽插、用水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关键环节。合理增设智能化设施装备,严禁过度架设摄像头、气象环境信息采集设备。鼓励经营主体购买使用精准作业、无人驾驶的智能化农机装备,支持建设植物工厂、智慧无人农场等。在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
(4)加快质量品牌建设。聚焦园区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园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品牌培育,开展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大力推进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开展准出产品监测,实施农产品带达标合格证上市。
(5)支持新兴业态发展。聚焦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多元价值,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文创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支持开展园区品牌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严禁以推介展销名义修建投资过大、利用不高、展示单一、欠缺实用性的展示展销厅。
(6)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进培育一批以专业化从事粮油规模化生产经营为主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建立健全园区各类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多元化联农带农模式,推行订单农业、入园就业、入股分红、股份合作、托管服务、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农等联农带农形式,辖区内有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且有发展意愿的,项目建设地点覆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提升)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需明确土地流转、带动生产、吸纳务工、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
(7)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增加社会化服务内容,积极引导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以物资供应、生产管理、金融服务、技术咨询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内容全程覆盖、促进服务方式创新。
(五)资金使用
1.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不得用于已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新建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精深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2.非公益性项目,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且不超过项目所在园区当年市级园区奖补资金总规模的30%。
4.原则上资金用于认定市星级园区内项目建设,特殊情况下可部分用于认定星级园区以外的1个县级以上粮食类园区建设,且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20%。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都江堰市圣寿稻菜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七里诗乡稻麦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青城山粮菜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江堰市耒谷稻菜轮作现代农业产业园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营能力且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项目选址符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与星级园区相符且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拟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编制申报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园区科。
四、项目征集时间
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5日
五、项目审核
项目征集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立项结果,公示进入立项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信息。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2*****269。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
标签: 现代农业产业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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