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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谈判采购(第十八批)二次谈
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JZB-HJ-H230036F-V79
2023年度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谈判采购(第十八批)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华晋焦煤有
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谈判采购(第十八批)。
1.2采购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对沙曲选煤厂、盛平煤业、沙曲一号煤矿、明珠煤业、电力分公
司、吉宁煤业相关设备进行谈判采购,详见明细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4个分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分包00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台;
分包004:数码照相机、矿用本安型数码照相机,1套;
分包005:单芯光纤熔接机,5台;
分包007:减速器,1台;
分包008: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台;
分包009:罗茨风机,2台;
分包010:汽水分离器,1台;
分包012:电子分析天平、智能马弗炉,各2台;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最短交货期。
2.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签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30天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运行质量保证从安装投运验
收合格之日起365天,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责任:若不能按期支付
货款,采购单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0.120833‰,按日计息。分阶段支付货
款的,每阶段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之日结束后的次日开始计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
备相应的成套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认定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
分包;
3.1.4本次采购项目第001、002、003、004、005、007、008、009、010、012分包接受制造
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第013、014标段接受制造商或
授权经销商,其他标段不作要求。
3.1.5本次采购项目第004分包中矿用本安型数码照相机须提供煤安标志证书。
3.1.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
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1月03日17:00起至2024年01月08日17:00(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www.sxccdzzcpt.cn)完成注册后登
录系统,通过“入口二”进入“项目管理”栏目获取。对于划分标段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
按照相关要求慎重选择标段,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在缴纳平台使用费后需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文件下载的将不
能参与投标;平台使用费缴后不退。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4000016188-1联系咨询。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www.sxccdzzcpt.cn)入口二-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上传或未
完成上传的,平台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并自动关闭递交通道;未按指定方法上传的响应文
件系统将自动拒绝。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响应文件的加密和上传。
7.谈判方式和地点
登录“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www.sxccdzzcpt.cn)入口二-开标大厅在线等待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www.sxtba.
com)、“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358-829630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02号文旅大厦A座四层
联系人:席女士、赵先生
电 话:4000016188-2-79
邮 箱:sjzbhjz@163.com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