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瓶装水采购项目大港南部项目部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瓶装水采购项目大港南部项目部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瓶装水采购项目(大港南部项目部) |
项目概况: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港南部项目部瓶装水采购服务。" |
项目单位: | 天津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服务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3.2 场地要求:服务方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②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③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6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清晰、完整的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5 其他要求:(1)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注:以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0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版以及电子版)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4.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不接受个人转账,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4.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银行汇款,并将相关报名资料以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范钰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2*****81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标签: 瓶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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