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施工招标公告

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二)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131*****0042-001所属地区冀州市
工程名称冀州市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施工
建设单位冀州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张宜子、孙宜子村东
建筑面积66000 平方米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入选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10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
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50*****71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03-29 09:00: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6-04-05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2016-03-29 0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04-05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3-29至2016-4-5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
内容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市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冀州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针对棚户区改造贷款为主,冀州市政府财政筹集为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冀州市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
2、招标编号:QX16ZBHB007
3、工程建设地点:张宜子、孙宜子村东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详细资料以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准。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6、招标人:冀州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入选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身份证认证锁登录报名。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由法人持以下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套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联系人:150*****718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进冀(外省)建筑企业信息必须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进冀建筑业企业一栏中能够查到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允许报名。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7、行贿档案查询函原件(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
8、列入《关于对2014年以来拖欠行为情节严重的85家建筑企业和8家建设单位处理意见的通报》(“冀建市(2015)8号”文)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若参与投标,必须携带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恢复其投标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9、所投标企业必须入选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并在报名时提交网上打印的河北省《关于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入选企业名单的通知》及附件名单,否则不予报名。在上述时间内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指定地点和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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