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ZHGP2016-C407】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 年4月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佰叁拾贰万捌仟元整(¥5,328,000.00),全部为财政资金。
2、采购项目预算构成:见附表。
3、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按服务要求,为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停车场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的安全保卫服务。
4、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派出保安员约120人(根据实际需求增减),负责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停车场全年每天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2)保安员在业务上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四防”工作;
(3)保安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检查落实有关治安管理条列防范措施。保安员工作时,完善交接班制度和落实岗位责任制;
(4)保安员对工作不负责任,组织纪律涣散,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被认为不适合担任采购人保安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调换;
(5)保安员的工资、福利、社保、意外保险、服装装备等由保安公司负责。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以来任一个月或2014年全年的会计报表、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同类业绩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珠海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市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珠海市国资委唯一一家国有企业。珠海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近万名各类员工,队伍规模居全市同行业之首,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信誉高。且该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为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对物业情况比较了解,对大楼的设备比较熟悉,安保工作相对比较到位。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晓春 电话: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惠 电话:*******
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201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何先生、余小姐,电话:*******、*******。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
单一来源预算构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HGP2016-C407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预算 |
1 | 保安服务 | 详见公告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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