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充电设备液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充电设备液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V040
本充电设备(液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采购。
2.1 整体项目规模:中化新能源以“提供央企中最佳的充电用户体验”及成为充电行业前十的运营商为愿景,已在部分加油站内实施了充电设施技改,计划全面开展加油站外充电场站的投建与运营。预期两年内投建运营规模达到一万充电桩。为及时满足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及关联公司对充电设备的需求,对充电设备(液冷)进行框架采购,采购人将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充电设备(液冷)具体采购规模以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企业实际需求为准。
2.2 采购内容与范围:
供应商负责充电设备(液冷)的设计、生产、检验、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入围供应商数量:
(1)采购人计划通过本次采购,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则本项目将选取2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2家,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采购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发送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入围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同一产品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4)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计1年内有效。《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签约价格(不含税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订单合同的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2.4 交货日期:已具备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书面发送《采购订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到货;定制新增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书面发送《采购订单》之日起42个日历日内到货。
2.5 交货地点: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的《采购订单》中指定的项目建设地点。
2.6 质保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不低于六十个月(具体质保期以《采购订单》中规定的质保期为准)。
2.7 质量目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含注意事项),并通过采购人及关联单位的质量验收。
2.8 HSE目标:无任何安全事故、HSE管理达到中国中化相关要求。
3.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至少具备液冷充电模块生产线、液冷充电桩生产线、PCB.A(控制主板)三条生产线之一。须提供现场照片、关键生产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对应发票日期应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前),如为外文的,须额外提供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如生产线资产所属为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的内部直属或其控股股东企业(含其控股股东以第一大股东身份所投资的企业),须提供企业之间权属关系证明,并加盖双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液冷充电设备相关电子元器件及设备的累计销售金额须达到2百万元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响应,则以联合体各方业绩金额之和进行计算。
证明资料:须提供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设备采购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章页等):①如为框架合同,则需提供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如为EPC项目,在EPC合同中可见充电设备的品牌、型号;②如在EPC合同中不可见充电设备品牌、型号,需提供与EPC合同中采购人名称一致的设备采购或使用的用户证明;供应商的业绩须列出汇总清单,清单上须列明销售对象、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供应商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3.3 信誉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以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1)无质量问题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其中牵头方应为充电设备(液冷)的制造商/集成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4个。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获取采购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2潜在供应商需先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领购后可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需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在“【平台通知】供应商参与招标项目操作指南”中下载“中化能源投标管家”,并上传标书获取凭证(发票)(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将导致供应商后续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4.4 未通过上述程序领购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25日9:30。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02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登记处。
5.3 SCM平台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确认参加投标的,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前,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根据提示进行企业CA办理事宜,并完成CA绑定。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完成CA的绑定后,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 平台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通过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注意:
①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SCM平台,视为已投标。只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未递交至SCM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投标;只递交至SCM平台,未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将予以拒收,视为未完成投标。
② 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凭证、报价、电子版响应文件录入或上传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全流程完成的标志为供应商获得“投标回执”。
③ 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17号楼10层
邮编:******
联系人:闫冲、张帅
邮箱:yanchong3@sinochem.com、zhangshuai17@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邮编:******
联系人:陈晓梅、戴晓晨
电子邮箱:chenxiaomei02@sinochem.com;daixiaochen@sinochem.com
2024年1月4日
标签: 充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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