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输气站场消防检测招标公告(重新)

境内输气站场消防检测招标公告(重新)

哈尔滨—沈阳输气管道工程(长春—沈阳段)吉林省境内输气站场

消防检测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PPCFW-2016-XMB4-04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哈尔滨—沈阳输气管道工程(长春—沈阳段)吉林省境内输气站场消防检测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输气站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检测范围:哈尔滨-沈阳输气管道工程(长春-沈阳段)吉林省境内输气站场(长春分输清管站、公主岭分输站、四平分输清管站)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和系统功能,建筑面积约2026平方米(其中长春分输清管站216.9平方米、公主岭分输站599.72平方米、四平分输清管站1209.4平方米);本项目范围内其他需要检测的全部内容。

3、检测要求:根据国家、吉林省及各地方消防验收方面的有关规定,开展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对检测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测;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要求:具有吉林省或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相应资格证书;具有一级消防设施检测资质;配备符合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消防设施检测设备和器具;检测人员应经相关专业培训。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7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B座207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4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B座205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0.6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或银行保函。

五、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B座205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七、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工程第四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四海路18号

联系人:景怀义

电 话:136*****250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邮 编: 065000

联 系 人: 李丽华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7@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营业室

账 号: 130*****80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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