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仕路雾海街至英翔街段外网工程
芝仕路雾海街至英翔街段外网工程
芝仕路(雾海街至英翔街段)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2024-1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芝仕路(雾海街至英翔街段)外网工程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芝仕路(雾海街至英翔街段)外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芝仕路(雾海街至英翔街段)外网工程;
2.2招标范围:芝仕路(雾海街至英翔街段)外网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4月30日(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05元。含暂列金******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收件邮箱*********@qq.com;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招标公司进行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431-********)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6)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国际物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至耕地、西至林溪大街、南至芝仕路、北至英铁南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0431-********/185*****675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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