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阳镇东和线临海桥路灯修复工程材料第二次招标公告
寅阳镇东和线临海桥路灯修复工程材料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城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寅阳镇东和线临海桥路灯修复工程材料(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电缆 | YJV-5*25 | 米 | 360 |
2 | 塑料套管波纹管 | 直径75mmn | 米 | 260 |
3 | 电缆终端头 | 截面35mm2以内 | 套 | 8 |
4 | 路灯基础笼子 | 30cm间距 | 套 | 4 |
5 | 路灯灯头 | LED120W220V中6cm口径 | 套 | 4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2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
2、报价中含采购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即材料、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质保费、售后服务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材料损耗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询价文件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注:(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 1 月 8日下上午 8 : 30 - 9:00 送至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108】开标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 1月 8日上午 9: 00 。
5、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江苏城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
采购联系人:万慧
联系电话:190*****778
6、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缴纳8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公对公),我公司账户(收款人:江苏城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港西路支行,账号:3205 0164 0600 0000 0993),备注写明:启东市寅阳镇东和线临海桥路灯修复工程材料采购投保。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转账凭证,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一个月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签订合同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四、 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施工。
2.供货周期: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质保期:6个月,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中标单位在供货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启东市创文创卫工作。
五、成交原则:
1.评标办法:在招标控制总价的前提下,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2.若不含税总价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注:若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不含三个),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3.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13%)=******.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3%)=******.48元)。
4.当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完成验收,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相应货款的90%,余款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息。
注: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支付费用前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授予合同
1.中标(成交)通知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
①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②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誉,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关处理。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八、已被列入城投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企业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江苏城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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