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作业平台借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作业平台借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在线报价网址:https://sp.iccec.cn/
登录网址:https://mla.iccec.cn/supplierlogin?redirectUrl=https://sp.iccec.cn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作业平台借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

作业平台租借

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记录

一、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土方作业平台租借。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项目主要土方挖运施工,土方量较大,上海市无大方量卸土点且市内运输成本较高,经市场调查土方通过水运运至江苏省或进行海抛成本较低,目前工程周边唯一可以利用的转驳平台为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业平台,土方外运需经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业平台转驳至外运船舶的方式运到场外,现我方需要租借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业平台及配套场内道路用于土方外运,该租借的作业平台位于工程桩号C7+824附近处,可系缆靠泊运输船通往长江口航道,该作业平台为本项目唯一可以利用的转驳平台,本次采购满足《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形式为本项目作业平台租借进行采购。

3、对方单位情况

二、协商人员组织

本次采购由商务管理中心组织,参与协商的人员为:

组长:薛鹏宇

组员:陈勇、张羽

三、协商情况

2023年9月6日下午14点00,我方协商小组与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在上海交建商务管理中心会议室,就“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作业平台租借”的采购事项进行了讨论。

四、协商结果

我方协商人员与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对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作业平台租借采购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并就合同金额、合同支付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五、成交情况

主要条款:

1、租借范围:租借的作业平台位于工程桩号C7+824附近处,可系缆靠泊运输船通往长江口航道。

2、租借期限:乙方使用作业平台暂定至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作业平台交由甲方单独使用,租借期限暂定21个月,若乙方平台使用权未按规定时间移交,则甲方使用期限也相应顺延。暂定2023年10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配套场内道路由双方共同使用,2024年7月1日乙方泵闸施工退场后,配套场内道路交由甲方单独使用。租借期限暂定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21个月。

3、费用构成及结算支付

3.1 费用按照综合单价*甲方出土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由平台建设成本费用分摊单价、场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单价、转驳费用单价、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组成;甲方出土工程量按照现场实际开挖断面方量计算(考虑计量的准确性以及便于对整个工程土方的把控管理,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甲方标段整个岸线土方进行联测,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分段岸线正式实施前,甲乙双方再次现场复核确认原联测地形是否有变动,如发生变动则需重新联测,双方确认后再予以实施。具体计量方式:工前数据按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联测数据为准,工后数据以甲方的设计断面图纸为准)。

3.2经甲乙双方共同核算,平台建设成本费用共计1479万元(该费用为经城投航道见证的固定不变费用),包括与航道疏浚相关成本670万元,其余成本809万元,按照双方出土工程量比例分摊。甲方出土工程量暂按200万m3计,根据计算规则,该部分单价费用暂定为5.47元/m3;最终决算时按照甲方实际出土工程量确定分摊比例及该部分单价费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附件。

3.3经甲乙双方共同核算,场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共计106万元,包括小工费用、洒水车费用、后期道路修建及养护等。该项费用包干使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延期退场,该项费用不予调整。甲方出土工程量暂按200万m3计;折算该部分单价费用为0.53元/m3;最终决算时按照甲方实际出土工程量确定该部分单价费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附件。

3.4运输车辆将土方卸载至平台后,平台上的转驳装船工作由乙方负责进行,转驳装船费用按4元/m3计,包括使用挖机从平台卸土点倒驳装载至运输船舶的全部费用。

3.5结算含税综合单价=平台建设成本费用分摊费用单价+场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单价+转驳费用单价+管理费及利润+税金,暂定(5.47+0.53+4+2)*1.09=13.08元/m3,税率暂定9%,按乙方实际开票税率为准,开具的发票税率超过9%的部分,甲方不予补偿;甲方暂定出土200万m3,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2616万元,最终决算时的综合单价及总价根据上述计算规则按照甲方实际出土工程量确定。

3.6自甲方进场开始使用作业平台起,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过程中按照暂定价格13.08元/m3进行结算支付,过程中支付比例为 80%;最终决算时按照实际核算的出土工程量和单价进行决算支付,如遇政策变化(含相关政府部门新指令),导致中途终止从乙方作业平台出土的,则也按照实际核算的出土工程量和单价进行决算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支付前30日向甲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9日10时30分~2024年1月2日10时30分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作业平台 河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