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ZX*******-***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车城万达广场工程B1组团、B3组团、A2组团一期、A2组团二期工程 已由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长汽车经发字【2014】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城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车城万达广场工程B1组团、B3组团、A2组团一期、A2组团二期工程监理;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05583平米;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三十七街以东、乙五路以南、西湖大路以西、腾飞大路以北地界内;
2.3监理服务期:2016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同类或类似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任职单位必须与岗位证书上单位一致,且有5年以上工程监理经验。
主要监理人员:总监代表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8人(土建工程师4人、电气工程师、水暖工程师各2名)、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并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证明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证明资料和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城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16层
联系人:邵贵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5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杨秋颖、张强
电话: 157*****041
传真:****-********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银行帐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