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湘江新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遥感监测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湘江新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遥感监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遥感监测项目

2、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湘江新区内国控站点周边及进、出城口道路新建3套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2套黑烟抓拍系统和2套便携式黑烟监测仪,用于重型柴油货车尾气监测和冒黑烟抓拍。通过固定式遥感监测、黑烟抓拍和移动便携式式监测等方式,将机动车尾气遥感数据及黑烟抓拍图片实时上传至平台,并推送至交警部门依法进行监管查处。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规格参数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要求

1.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2安装调试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保证中标后所供货物为制造商符合项目要求最新型号的全新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提供老旧翻新产品。

(2)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应提供详细装货清单。如果货物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采购方有权提出退换货。

(3)设备须由中标人送货上门,并由制造商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自设备安装工作开始,中标人应邀请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系统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并对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5)中标人必须按时提供项目所有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设备产生破坏,该中标人负责修补复原。

(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安装,施工安装期间出现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指定的位置施工安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施工安装位置。

(8)中标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2.1所有产品质保期壹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给采购人之日起计算。

2.2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更换到原厂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若需要调换配件,在保修期内凡非使用者人为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3培训:中标人应负责培训采购人指定的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能进行一般的运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4技术支持:保修期届满后,中标人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或修理,随时解答采购人各类技术问题,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援。

2.5提供7天×24小时服务电话,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在7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须提供备件(机),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办法: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至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等)余款无息一次付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尾气 遥感监测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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