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方案设计竞赛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方案设计竞赛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方案设计(竞赛)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根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清发改行审【2023】42号批准,项目已具备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进行方案设计(竞赛)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二、项目代码:2210-******-04-01-******

三、招标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0763-*******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B座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方案设计(竞赛)及初步设计

3.工程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 。

4.工程规模: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设病床500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中医药研发中心和科教行政楼等单体建筑及其他配套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招标人下达的书面设计任务书为准。

5.服务期限:包括设计周期和现场服务期(不含投标时间),具体如下:


序号 工程名称 设计周期或服务期限
1 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工作指令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为 65 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
方案深化阶段
1.1 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含《平面工艺流程布置图(一级、二级)》、《医疗空间房间手册》) 合同签订且招标人下达工作指令后15日历天内
1.2 方案设计修改成果 招标人明确方案设计修改意见后 5 日历天内
1.3 规划报建文件 招标人和业主单位确认方案设计后5日历天内
初步设计阶段
1.4 初步设计图纸及配套文件(含医疗专项工艺流程等专项设计) 招标人和业主单位确认方案设计后 30日历天内
1.5 初步设计修改文件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内
1.6 初步设计概算 招标人和业主单位确认初步设计后 10个日历天内
2 施工图设计复查意见 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5日历天内
3 现场服务期 本合同签订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

五、招标类型和范围: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等,其中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含的方案、初步设计具体内容:即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室内设计、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装配式(若需)、钢结构、幕墙、道路(包括路口开设)、人防、医疗工艺设计、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厨房、声学设计、实验室以及河道改造(含景观) 等)设计工作的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整体设计效果把控、施工阶段配合及其他需要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六、招标控制价为:828.45万元(已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并下浮20%)。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5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提供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标时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前期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1)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

注:本项目不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十二、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补充说明: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参照设置招标控制价。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按法定时限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详见附件)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

5.本招标项目设置方案补偿费,在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对其余两家中标候选人给予方案补偿。该方案补偿费包括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中标人需直接支付给另外两家中标候选人,法定税费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若中标人出现放弃本次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且不再对原中标人进行方案补偿。

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分别给予另外两家中标候选人各8万元(含税金);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向另外两家中标候选人支付补偿费用,中标人需在签订本招标项目承包合同前完成补偿费用支付。

招标人对3名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成果文件享有著作权,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需求使用其方案中的合理要素,各投标单位不得拒绝此项约定。招标人有权免费使用、出版和展览所有招标成果文件,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招标成果文件,各投标单位对其提交的投标成果文件享有署名权。

注:所有投标文件在评标后不予退还。本项目中标人承担后续方案设计深化工作和初步设计工作。

特别提示: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6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6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2024年1月3 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方案设计(竞赛)及初步设计 工程编号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月4日12时00分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2月19日10时30分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2024年1月4日12时00分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2024年1月30日24时00分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9日10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9日10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4日12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9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19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评标时间 2024年2月20日10时00分 评标地点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室一

附件二:《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

异议函范本

一、异议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

异议单位(或个人)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异议项目的名称:

异议项目的编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公告时间: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2

……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异议函制作说明:

1.异议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异议单位(或个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异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异议单位(或个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5.异议主体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异议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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