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关于2023年下半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23〕131号)、《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机管综〔2020〕75号)、《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17〕73号)、《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闽教财〔2019〕5号)、《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闽生态政〔202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科室申请,总务科组织有关鉴定小组审核拟定《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待报废资产报废清册》,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对已达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部分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数量共485项,账面原值******.23元,其中设备类467项,价值******.23元;家具类18项,价值*****元。
根据《关于2021-2024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67号)、《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138号)的要求,考虑到学校实际情况,本次处置的家具类、设备类固定资产回收统一委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按固定进行回收,处置收入按相关规定入账。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总务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
联系方式: 总务科 0591-********
附件: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待报废资产报废清册
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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