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度建筑施工灵活用工劳务服务单位采购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度建筑施工灵活用工劳务服务单位采购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建筑施工灵活用工劳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建筑施工灵活用工劳务服务单位采购。
(三)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管理费及利润费率为4.53%,暂按两年2000万元工资总额计管理费及利润最高限价为90.60万元。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反向多次竞价,如最终报价为3.0%,则管理费及利润费率为3.0%。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负责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含子分公司)项目计日工、后勤服务人员(月薪制)、项目小班组用工、计件工资等劳务外包服务。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
劳务外包类别 | 最高限价 (不含增值税) | 备注 |
项目计日工、后勤服务人员(月薪制)、项目小班组用工(计件工资) | 管理费及利润费率为4.53% | ①后勤服务人员(厨师、门卫、保洁、水电管理、维修管理等),项目零星用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水电工、钢筋工等,按计件、计时、计月等方式计算工资的小班组作业等人员,其“五险”的购买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②实行单个项目按每月工资总费用进行管理费的计算。 举例如下:如某项目某月此类工资总额为10万,管理费及利润费率为3%,即管理费及利润为10万元×3%=3000元。该项目当月应付含税总价=(当月工资总额+管理费及利润)*(1+增值税专票票面税率) |
注:1.最终报价除特别说明外,包含但不限于劳务外包人员的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教育经费等)、五险的购买费用、利润等全部费用。
2.合同单价及总价按供应商报价整体同比例下浮。
(二)合作期限:2年。
(三)付款方式:双方按月为周期(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核对一次劳务外包人员工资(项目计日工、后勤服务人员(月薪制)、项目小班组用工(计件工资)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成交供应商在当月底向采购人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的相关资料均需成交供应商审查后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9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报名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供应商未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扫描件加盖鲜章】。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提供扫描件加盖鲜章】。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1月5日09:00至2024年1月9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4.53%;
(2)减价幅度:0.0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119*****0004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795
异议受理人:谭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180*****181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6-*******
邮箱:********@qq.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
附件: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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