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给水衬塑管道及管件采购项目
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给水衬塑管道及管件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给水衬塑管道及管件采购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改委以铜发改函【20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项目采购(PE+钢)材质衬塑管长度约为15200米, 钢衬衬塑管件数量约为14285个,总投资约为201万元。
2.2工程地点:铜梁区。
2.3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所需的(PE+钢)材质衬塑管、钢衬衬塑管等材料,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采购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有效期一年以内,按照施工进度供货,由需方安排供货计划。
3.1本项目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材料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4)生产经营给水衬塑管道3年以上,且近3年内(2013年-至今)具有县级及以上自来水公司钢衬塑管道销售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个。
3.1.2投标材料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所代理的材料生产厂家须符合上述3.1.1(1)-(4)对生产厂家的所有要求;
(4)须具有衬塑管道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唯一的合法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招标文本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 2016年4月5日14: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铜梁县中兴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
11栋13楼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139*****748电话:***-********
2016年3月30日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给水衬塑管道及管件采购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改委以铜发改函【20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项目采购(PE+钢)材质衬塑管长度约为15200米, 钢衬衬塑管件数量约为14285个,总投资约为201万元。
2.2工程地点:铜梁区。
2.3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所需的(PE+钢)材质衬塑管、钢衬衬塑管等材料,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采购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有效期一年以内,按照施工进度供货,由需方安排供货计划。
3.1本项目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材料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4)生产经营给水衬塑管道3年以上,且近3年内(2013年-至今)具有县级及以上自来水公司钢衬塑管道销售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个。
3.1.2投标材料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所代理的材料生产厂家须符合上述3.1.1(1)-(4)对生产厂家的所有要求;
(4)须具有衬塑管道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唯一的合法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招标文本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 2016年4月5日14: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铜梁县中兴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
11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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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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