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曾溪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石泉县曾溪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石泉县曾溪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泉县曾溪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工程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2016﹞95号文件批准。工程计划总投资371.06万元,招标人为石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厂址位于曾溪镇油房湾村,占地面积5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能力150立方米污水处理生产线一条,配套管网管1.1公里,其中:DN200管道400米、DN300管道460米、DN400管道25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要求: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良好。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受理,节假日休息)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三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进行报名。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14:30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交易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需要现场踏勘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费用自理。踏勘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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