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

2、采购代理编号:HNHH-2023-019

3、采购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4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外包服务(第三次)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

原料、辅料、产成品(挂面):13.54元/吨

产成品(波纹面、即食粉、河粉等):20.18元/吨

包材:5.49元/方

原辅料转运:3.1元/吨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需提供5名(含)以上特种设备(叉车)作业人员证、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并出具意外保险证明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11 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提供以上资料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 15 日0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月 15 日0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商业大道南侧)。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芳

电 话:131*****009 /0735-*******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商业大道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敏/赵林香

电 话:177*****784 /0735-*******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外包服务 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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