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监管(金信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企业信用监管(金信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0741CITC5502
一、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的委托,对企业信用监管(金信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格;
3、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自2005年以来承担过国家部委级大型信息系统项目的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5、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9、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本次设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任何具有以上资格的投标人都可从2007年4月3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11:00和13:30-16:00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603号房间,联系人:齐凯越,电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投标,请在2007年4月15日前,以传真的方式向招标机构递交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7年4月24日9:30,递交地点为: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七、2007年4月24日9:30在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每个投标人可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后,各投标人将在现场抽签并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和时间进行投标方案的陈述。每个投标人陈述时间为15分钟,陈述形式不限。陈述人须为本项目主要参与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陈述会场为投标人提供投影设备供使用。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806房间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 段艳华、程琪
电 话:****************
传 真:********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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