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单位
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汝南县民政局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6]24号
2.招标服务名称、技术要求:
项目内容 | 服务技术要求 | 服务工期 |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单位 | 详见采购需求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成果交付。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
3.3其他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为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名录内的单位”。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 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
4.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一楼报名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418
4.3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本公告3.3项要求的上述资质证件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装订成册)递交至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留存。
5.投标保证金: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12:00前以转账方式交付至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6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4月26日9:3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39*****823
代理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777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汝南县民政局关于采购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综合技术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为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名录内的单位”。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普查概述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定于2014年7月-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二)普查目标
查清汝南县行政区域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三)普查思路
根据汝南县的实际情况,充分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平台,展开地名普查业务培训、资料收集整理、外业实地调查、内业数据处理等普查全过程的技术支持、进度跟踪和质量控制工作,保障汝南县地名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普查成果验收。
(四)普查范围
汝南县行政区域全境。
(五)普查内容
汝南县行政区域全境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包括: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地名。具体内容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2014〕3号)中的“第二章 地名普查内容”为准。
(六)普查时间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系统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七)地名普查词条规模
地名普查词条规模与当地的实际面积、人口有关。
汝南县辖区总面积约150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6万。
具体采集地名词条规模由中标供应商与汝南县地名普查办协商确定。
(八)地名普查工作用图来源
地名普查工作用图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万矢量地形图,由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统一分发。
(九)建设内容
序号 | 建设内容 | 分项内容 |
1. | 外业实地 | 1.1核实完善地名普查目录 依据县地名普查办提供的地名普查目录资料按照地名普查11大类进行分类,标注信息资料的来源和出处,并进行实地考证核实和增补完善,编印地名普查目录。 |
1.2地名属性信息调查 以地名调查目录为依据,以地名普查预填表为基础,深入各单位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分片调查,召集当地群众座谈,现场踏勘,实地对照、核实、考证、修订地名信息(含门牌信息)。 | ||
1.3地名空间位置采集 根据地名调查目录,采取图解和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地名普查作业平台和地名普查移动终端,按照地名的点、线、面采集定位要求,核实、测量地名地理实体的经纬度等信息。 | ||
1.4地名标志采集 采集独立设置的具有地名意义的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域,纪念地和旅游景区,街、路、巷、居民点等地名标志的属性信息和空间位置,拍摄标牌照片,填写地名标志登记表。 | ||
1.5多媒体信息采集 对重要地名、地名标志进行实地采集照片、录像、录音等多媒体信息,即重要地名、地名标志、界桩等所在位置及周边环境进行拍照;对具有特殊地名故事意义的地名词条,通过召开座谈会、单独采访等形式以录音、录像的方式采集地名信息。 | ||
1.6工作图标绘 结合影像图、采集终端及其它资料,按照地理实体在工作图上的定位及符号样式要求,将地名标注在工作图的相应位置。 | ||
2. | 内业数据 | 2.1地名普查登记表整理完善 将实地调查的地名空间位置信息、地名属性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录入地名普查作业平台,修订并完善地名普查登记表;地名属性信息包括代码、标准名称、别名、简称、罗马字母拼写、地名读音、使用时间、设立年份、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等。 |
2.2多媒体信息整理录入 将实地调查到的多媒体信息包括地名实体的照片、录音、录像、文本等信息,整理录入地名普查作业平台。 | ||
2.3地名普查标准化信息整理录入 协助地名普查办按照地名标准化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对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更名(包括正音、正字)、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名,但存在未经国家审定的专用字或专读音,并且确需沿用的说明来历、含义及读音缘由,填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审音定字。并对最终标准化信息进行统计、录入、汇编整理,形成地名标准化统计表。 | ||
2.4地名普查标志登记表整理录入 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及采集的地名标志照片等进行整理,录入地名普查作业平台。 | ||
3. | 地名普查 | 3.1地名属性信息评审 地名普查办组织专家、专业队伍对地名普查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主要从地名属性信息填写齐全、准确、文字简练、准确性方面进行审核评价。 |
3.2地名空间位置审核 通过地名普查作业平台,查询并定位地名的空间位置,通过基础工作底图数据进行辅助判图,确定地名空间位置标注是否准确。 | ||
3.3地名信息查缺补漏 通过基础工作底图数据进行查缺补漏,分析地名信息普查范围的完整性,全程掌控地名普查数据质量。 | ||
4. | 数据库建 | 4.1地名数据库建库 通过地名普查作业平台进行地名普查数据检查,自查通过后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对地名普查成果要求进行建库。 |
4.2普查成果入库 通过地名普查作业平台导出地名普查成果数据交换格式,完成空间数据精度提升后,导入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系统。 | ||
4.3普查成果图修编与整饰 以相应的图式符号,将地名图上位置、名称注记标绘在矢量地形图上,对有变化的重要地物进行标绘和修改。添加新增地名、删除不存在地名,修改地名位置、名称及属性并将属性数据与空间位置进行关联匹配。同时,对成果图进行整饰处理,设置地形图图上地名的显示视野及字体大小,达到地名成果图的出图效果。 | ||
5. | 地名普查 | 5.1地名普查成果制作 制作地名普查成果,包括导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作为成果数据。输出地名普查成果目录、地名普查成果登记表、地名标志登记表、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地名普查成果图等。 |
6. | 地名普查 | 6.1地名普查成果验收 配合县级地名普查办组织专家、专业队伍对地名普查成果数据信息逐条进行自查。配合参与地级、省级地名普查办检查验收工作。地名普查验收通常按照县级地名普查办自查→地级地名普查办核查→省级地名普查办验收→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抽检的顺序进行。 |
6.2地名普查成果汇交与归档 普查成果经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审定意见,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地名普查成果数据,直至形成齐全完善、准确现势、标准规范的地名普查成果。按规定时间遵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上报要求完成地名普查成果的上报汇总工作,同时配合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立卷归档工作,建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 |
(十)成果转化:
1、汝南县区划地名管理系统(含区划地名网站管理、便民搜索系统、门牌号综合管理系统)
结合汝南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汝南县区划地名管理系统。系统的建设含区划地名网站管理、便民搜索(影像地图、城区三维立体全景电子地图)、门牌号综合管理等,具有智能后台的互联网发布系统、与国家地名数据库无缝对接数据交换系统、GPS移动通信技术的手持地名数据采集更新系统、地名查询、门牌综合管理系统以及展现城市魅力的三维地名服务平台等功能。
建设时间 汝南县区划地名管理系统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2、汝南县行政区划图(依法取得地图审图号)
纸质制作尺寸:120X80CM,材质:双面覆膜120克铜版纸,2000幅。
依托脱密后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对行政区划图的各要素进行详细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中心、居民点、农林牧场、山峰、境界、水系、交通网等。按照地图制作相关流程,完成行政区划图的制作,保证行政区划图整体效果美观大方,符号、线划和注记清晰易读,协调一致,色彩鲜明,对比性强。
3、汝南县城区图(依法取得地图审图号)
纸质制作尺寸:120X80CM,材质:双面覆膜120克铜版纸,2000幅。
依托脱密后的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根据客户需求,对城区图的各要素进行详细设计,城区图详细表示主城区范围内行政中心、居民点、农林牧场、山峰、境界、水系、交通网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公园等的分布。按照地图制作相关流程,完成城区图的制作,保证产品的清晰美观,富有表现力,符号、线划和注记清晰易读,协调一致,色彩鲜明,对比性强。
4、汝南县地名志(依法取得出版书号)
《地名志》的编纂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以地名为线索,深入挖掘地名背后的文化意蕴,反映各个历史阶段的特征,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其内容主要包括:地方综述、政区地名、政区沿革、地名乡(镇)、村、自然村的由来、隶属关系变迁、名胜古迹、人工建筑、地理实体、地名文化、附录、附图、地名索引、新旧地名对照、有关地名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重要的地名文献辑存等篇章。16开精装,210mm×285mm,共计2000本。
5、汝南县历史地名录(含历史地图集)(依法取得出版书号)
汝南县是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名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对本县历史地名进行汇总整理成册,16开精装,210mm×285mm,印制2000本(历史地图集要求有原图影印和绘制整饰地图)。
6、汝南地名故事汇编(依法取得出版书号)
对本县具有特殊意义的地名故事进行整理汇编成册,16开精装,210mm×285mm,印制2000本;
7、汝南县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地图(依法取得地图审图号)
128g铜版纸,全开图120cm×80cm,500套。
投标方案要求
投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普查工作依据
普查区域范围
地名普查内容
普查工作流程
技术路线设计
系统总体设计
系统功能设计
项目人员分工
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培训计划
项目服务承诺
其他
(八)提交的成果
1、普查成果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具体包括:
汝南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电子数据;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总结(含普查工作纪实200本);
汝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包括电子版);
地名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音像资料,按照地名分类类别建立目录、刻制光盘 (交国家地名数据库数据光盘:把地名信息录入地名数据库制作光盘)。
2、普查成果转化
汝南县区划地名管理系统一套,含区划地名网站管理、便民搜索(影像地图、城区三维立体全景电子地图)、门牌号综合管理等。
汝南县行政区划图2000幅、分乡图500套;
汝南县城区图2000幅;
汝南县地名故事集2000本;
汝南县历史地图集2000本;
汝南县地名志2000本。
三、商务要求
1、采购人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介体系》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归还普查相关数据和文档资料。
3、中标供应商需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数据更新、使用的技能培训;
4、相关系统自正式上线运行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需对系统进行免费维护两年,并且需在8小时之内解决所产生问题,如遇紧急情况,需4小时内解决。
5、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技术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6、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成果交付。
7、成果转化图含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及村级界线,所有成果要求制成文本资料和电子资料两种格式。
8、除以上明确的工作内容外,中标供应商应协助汝南县民政局完成国家、省、市、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其它相关工作事务;汝南县民政局应配合、支持中标供应商完成此次地名普查工作。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启动外业调查30个工作日内付中标总价的20%,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完成本县内全部外业地名信息采集任务,支付合同价款30%;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并经国家和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款4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五、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8%,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开展相关服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并启动外业调查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汝南县民政局
2016年3月29日
标签: 民政局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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