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长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夯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林长办字〔20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总目标,夯实全市林长制工作基础,全面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提升森林防火能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梧州新篇章贡献林业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原则,分级分层科学划定网格,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设定网格责任人员,明确管辖范围,明晰职能职责,规范统一管理,建立监督考评制度,完善森林防火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行“各级林长负总责+网格责任人包保督导+网格员巡防管护”责任制,全力打造覆盖全域的“横向管理、纵向包保”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着力打通乡、村两级和各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基础底数。县、乡镇、村屯要对辖区林地类型、经营权属及责任主体、炼山造林计划等基本林情,交通要道、防火林带、水源位置、祭祀坟山等重点部位,老幼痴呆等重点人群,林缘周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重点隐患排查了解,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图文标注,做好台账。各级要充分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等数据,综合汇总信息,逐步构建森林防火“一张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科学划分网格。各级网格划分要与《全区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各级网格长和网格成员、网格员的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区,明确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制度。县乡两级要加大护林员选聘力度,统筹林地(林班)经营主体优化网格划定,确保实现每片林地(林区)网格员全覆盖。要统筹乡村综合治理、“一林一护”“一镇一警”工程等现有网格资源,优化细化网格成员、网格员包片区域,将辖区内森林防火网格管理责任细化到人。网格划分后的责任落实应尽量落在常设机构的人员职责上,保持相对稳定,不宜经常变动调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三)建立网格制度。要结合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完善信息,建立健全网格范围、管理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明显位置公布县、镇、村网格长、网格成员、网格员的姓名、电话、管理网格区域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森林防火宣教制度,充分利用应急广播、乡村圩日、乡村电影、乡村文化、入户走访等途径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高村民防火意识。要建立网格动态调整优化制度,对于网格划分不合理、不科学的,要及时优化整合;对于不能正常履职或不再续聘的护林员,要及时更新调整,进一步细化管理督导清单、巡护规定。〔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应急局、梧州市气象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四)严格考评奖惩。要建立健全各级管理网格考评制度,明确考核清单,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统计监测,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到位;要利用群众监督和第三方监管评价,以结果导向设定考核指标,将巡护质量、防火成效等作为考核重点内容,作为村级网格员绩效和护林员续聘的重要参考。要依托林长年度考核评价任务,灵活设置森林防火成效考核指标,抓实抓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促使各级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五)创新管理手段。要依托护林员管理系统、林长制网格管理数据库、智慧林火等系统,将网格信息数据化、巡护信息实时化,管好用好护林员队伍。加强各级网格信息报送、常态监管、信息共享,实现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化精细化,提升网格化管理质效。〔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至3月)。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各县(市、区)优化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积极推进阶段(2023年4月至9月)。摸清辖区林情,科学划定网格,明确责任主体,把森林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山头,并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主体根据各自职责履职担当,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尝试,全面构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9月以后)。总结推进经验,全面推广实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发挥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新时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级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协调落实,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林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林长的统一领导下,安排专人推进,细化部门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地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各有关单位结合同级财力情况争取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有效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对护林员选聘、网格化管理的投入,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三)做好指导督导。要对各级网格负责人尤其是县级、乡镇、村屯林长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督导,督促其按规定开展巡林检查工作。各级网格负责人要不定期对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进行必要指导,创新探索方式,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牵头组织对下级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开展督促核查,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网格责任履职不力造成较大以上或重大影响森林火灾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梧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

梧州市林长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梧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

结合《全区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以各级林长现行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行政区域、林地经营主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网格。

村级及以上管理网格内的各级林长为网格负责人,对所包保管理网格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是所包保管理网格第一责任人;各级副林长按林长制分工所包保的管理网格为该网格的网格长,对该管理网格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市级网格

网 格 长:市级副林长(按林长制分工所包保的管理网格为该网格的网格长)

网格成员:本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县级网格长

(一)网格长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研究确定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重大事项。

(二)网格成员工作职责

1.协助网格长履行好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本级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的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及管理,定期考核和通报下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

4.组织指导辖区森林防火宣传、巡防巡护、隐患排查治理、野外火源管控、防火队伍及防火设施建设、防火物资储备及科学扑救火灾等并监督检查。

5.组织指导辖区国有林场及景区等单位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建设及火情处置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核查反馈林火卫星热点。

二、县(市、区)级网格

网 格 长:县(市、区)级副林长

网格成员:本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级网格长

(一)网格长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研究确定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重大事项。

(二)网格成员工作职责

1.协助网格长履行好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组织编制全县(市、区)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划定森林防火区、高火险区,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3.组织指导辖区各乡(镇)的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管理,定期考核和通报下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

4.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网格区划、定人、定责、上图公示,建立管理制度等工作。

5.组织建设县(市、区)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指导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乡镇组建森林半专业消防队、村屯群众巡护队,开展宣传教育、巡防巡护、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理及火灾扑救等工作;督促各乡(镇)及时核查反馈林火卫星热点。

6.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培训演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经费,储备必要的防火物资。

三、乡(镇)级网格

网 格 长:乡(镇)级副林长

网格成员:乡镇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列入林长制分工的成员)、包村干部、村级网格长

(一)网格长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研究确定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有关事项。

(二)网格成员工作职责

1.协助网格长履行好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建立健全辖区网格管理责任制,划定网格员网格管理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上图公示有关事项,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定期考核和通报下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

3.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理、区域联防联控。

4.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防火卡口点),组织对卫星热点及时核查反馈,重点时节做好包片区域常态化巡查、重点人群协管、入户签订联防协议书等工作,依职权处置违规用火行为。

5.组建乡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村屯群众巡护队,培养村屯防灭火“土专家”“土向导”,开展防灭火知识培训、演练,配备必要的防火工具和装备。

6.合理安排森林防火经费,设置和维护防护设施。

7.健全护林员名册,细化护林员管理制度,组织选聘护林员和设定巡护区域,做好护林员奖惩和日常管理。

四、村(屯)级网格

网 格 长:村支部书记(主任)

网格成员:村委干部、挂村(包片)干部

网 格 员:林地(林班)经营管理主体、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一)网格长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研究确定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有关事项。

(二)网格成员工作职责

1.协助网格长履行好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2.负责本级并指导督促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定期考核和通报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

3.整理网格内林情、社情、民情、用火特点、农事规律等,建立村屯网格基础“一张图”和村屯“土专家”“土向导”储备库。

4.核实区域林地(木)权属、资源情况等信息,明确网格区域内林地(木)经营主体或各类护林员的管护面积、管护边界等,统筹分配辖区林地及林缘巡护责任。

5.建立重点人员名册,落实监护人监护职能;完善村规民约,视情况组织村骨干力量成立志愿巡逻和扑火队,重点防火期设卡巡逻宣传,明确人员核查卫星热点。

6.对林地(木)经营主体加强管理,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要求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7.排查网格区域林事、农事、祭祀、旅游等火灾隐患,分门别类整理潜在隐患人员信息、地点、联系方式、用火时间等,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动态台账,必要时提前开设隔离带。

8.重点时期按要求逐户签订防火承诺书,明确多户联防措施,强化宣传劝诫等工作。

9.协助监督管理野外用火,建立农事等野外用火登记报备制度。

10.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救式早期处置,保护现场并协助公安侦破火案,劝阻和防止事发现场人员非必要救火造成人员伤亡。

11.监督管理护林员日常工作,对其绩效考核、日常履职、续聘退出等提出意见。

(三)网格员工作职责

1.开展常态化巡山护林工作,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管护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标语。

2.严控林区及林缘野外用火,发现并制止野外用火违规行为。

3.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上报火情火警,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早期处理、扑救等。

4.及时核查反馈林火卫星热点。

5.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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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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