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民中心商业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肥城市民中心商业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肥城市民中心商业运营服务项目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FC-SHGC-******-01 2.2 项目名称:肥城市民中心商业运营服务项目。 2.3 项目地点:肥城市民中心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路以北、金牛山大街以东。 2.4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肥城市民中心商业运营服务项目,共分为四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商业空间对外出租服务项目:总面积共*****.27平方米。 (2)电影院对外租赁运营服务项目:影院内共设7个放映厅;总容纳人数775人。 (3)元宇宙体验馆:面积共4100平方米,有11项互动体验项目。 (4)数字文化体验馆:总面积共1170平方米;其内容为:通过强化观众角色沉浸代入感、互动叙事路径、文化共鸣,描绘桃文化、君子文化的华美和无限遐想。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项目内容范围内总收入的40%。 注:投标报价系数高于招标控制价系数的为废标。 2.7 服务期限: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商业运营(管理)和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评标时以代理机构查询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1月4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25日09时00分。 5.2 投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路008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法院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 |
标签: 商业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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