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区黄武线四支至五支改造工程施工QP-SG1标段招标公告

清浦区黄武线四支至五支改造工程施工QP-SG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部门: 淮安市清浦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6-03-30 公告性质: 正常 廉政征询项目: 否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淮安市清浦区黄武线四支至五支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 HAJT********410 备案号: 苏交建备HAJT[2016]0038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HAJT********410 审批 江苏省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HAJT********410001 QP-SG1 2016-04-21 09:30 *******

5、建设地点: 淮安市清浦区
6、专业: 路基路面 招标种类: 施工
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①黄武线(302县道)位于清浦区南部,是连接黄码乡和武墩镇的一条重要线路。本次改造的黄武路路段为K4+683.282~K6+480.88段,全长约1798m。
②现状黄武线K4+683.282~K6+480.88段为沥青路面,经过多年的使用,路面破损严重,出现大面积坑洞、网裂、松散等不同程度的病害,导致车辆通行不畅,存在行车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道路使用功能和周边居民出行。黄武线现状车行道宽度为7m,两侧为沟渠、村庄等。
③纵断面控制标高点为起点处现状路面高程:9.20m,K4+903.555处现状桥梁标高9.0m,终点处现状桥梁标高9.34m;道路车行道宽度为7.0m,一般路段道路两侧分别设置1.0m宽度路肩,局部条件受限处可对路肩宽度适当调整。村庄段道路边缘与现状硬化地坪接顺。车行道横向采用双向1.5%,土路肩采用3.0%。
③本次道路平面按现状走向,道路中心线根据现状道路边线拟合。车行道土基回弹模量要求≥30MPa。车行道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合料AC-13C+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32cm水泥稳定碎石+20cm12%石灰土。
④工程建安费:约510万元。
2、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10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日(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3、招标范围
此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施工QP-SG1标段,内容为上述标段内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等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 2016-06-01 计划竣工时间: 2016-09-09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黄镭、姚冲(代理) ****-********187*****011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00-17:3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6-03-30 14: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4-07 17:30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企业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条件: 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较好地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公路等级公路工程)。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3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4)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5)投标人和项目经理2013年以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
(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5)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总工:
(1)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
(3)持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业绩条件: 项目经理:
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
其它条件:
(3)其它要求: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6-03-30 至 2016-04-07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04-21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
QP-SG1 500 2016-04-07 17:3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淮安市清浦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地址: 清浦区前进西路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
账户名称: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
银行编码: 江苏银行 分支行名称: 江苏银行淮安开发区支行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 分支行城市: 淮安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淮安市济南路3号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具体程序为:
①拟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②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即可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网页最下侧“常用服务系统”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完成网上初步报名,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醒:网上报名时,投标报表应新建,不得用使用过的投标报表或在其基础上进行调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按上述报名成功的单位方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原件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标段,图纸收取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道路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相关信息不予认可。
7.购买招标文件须现金支付。
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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