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4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4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4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4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购电有效期:12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2.2 计划交易电量(暂定):9981.8093万千瓦时。

2.3项目地点:比选人所属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万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武隆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秀山县渝秀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巴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排水公司。

2.4比选范围:包括徐家坝污水处理厂、彭水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含1座厂外泵站)、万盛污水处理厂、南桐污水处理厂、石柱污水处理厂、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沿溪污水处理厂、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武隆土坎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涪陵白涛污水处理厂、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涪陵清溪污水处理厂、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秀山污水处理厂、酉阳污水处理厂、綦江污水处理厂、巴南惠民污水处理厂、巴南石龙污水处理厂、鱼洞污水处理厂、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详见附表)。

2.5购电有效期:12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并满足合同、比选文件及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等要求和标准,且供电质量满足比选人所属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运行要求。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2.7中标后,中标人与所属各企业签订直购电交易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为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受理注册、审查合格的售电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有足够的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队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未因合同纠纷、安全事故等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承诺将不对比选人进行交易电量偏差考核,比选人不需承担任何考核罚款(承诺格式自制,盖单位章);

3.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需根据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指定供电地点的相关备案手续及后续工作,并在比选人规定时间内及时供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8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不存在以下(4)至(12)项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09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提供。

3.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01月0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01月0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颜老师

电 话:023-********

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


标签: 直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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