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2024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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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 | 宁波市镇海区南侧,宁波大学东北面,西至明州大桥、东至铁路线、北至宁镇路、南至沿江路范围 |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 | 项目用地总规模约1680亩,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室和教学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专职科研机构、师生社团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院士楼、食堂及教师公寓等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汽车尾气机械通风,经风机抽吸后通过附壁竖井引至地面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接至屋面排风机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垃圾房及时对垃圾房进行清扫,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燃气热水机组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调节池预处理,汇同泳池废水一并纳入镇海污水处理厂。 噪声:空调和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隔振的措施,例如为坐装的空调主机和空调箱(器)配备弹性减振基座,吊装的空调和通风机组设置弹性减振吊架,在风机进、出口设置非燃性的软接头,在空调和通风风管上配备消声器或消声装置,以满足环保部门和设计规范有关噪声控制的要求;空调通风设备机房外墙处的通风百叶,均采用防水消声百叶,四壁和顶面均采取土建吸声、隔声措施。 固废: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理;废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回收;医务室废物、实验室废物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回收处理;杂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废液、废油脂采用容器包装,废玻璃器皿采用箱体包装,废树脂、实验废渣、废活性炭、医疗废物采用袋装,并配有相应的托盘,废止固废的散溢和泄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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