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17: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德市霞浦县财富今典集团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德市霞浦县财富今典集团5楼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山路一号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主任 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女士 电话:187*****530
附件:
附件1 购买标书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霞浦县财富今典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CG-XP【*******

项目名称: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并在采购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所需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报告书(送审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财富今典集团5楼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财富今典集团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财富今典集团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公司邮箱(*********@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2、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报价保证金、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

账号:406*****196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山路一号3楼        

联系方式:陈主任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联系方式:肖女士 电话:187*****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  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服务采购 水土保持方案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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