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01井区开发方案
拟审批公示-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01井区开发方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1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7-*******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01井区开发方案 |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迪那气田迪北区块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工程部署新钻采油井8口;新建采油井场8座,在满深6号接转站内扩建4井式集油配水阀组橇1座,在满深7号接转站内扩建4井式集油配水阀组橇1座;新建单井集输管线53.82km;新建油区道路25.1km,以及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等辅助设施。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估算约7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65%。 | 1、生态: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8.5434hm2,其中永久性占地面积为12.9174hm2,临时占地面积55.536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沙地。占地以临时占地为主,项目区地表为裸地,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由于本区域的野生动物种类少,工程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工程区属于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但占地面积较小,采取环评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本工程无组织烃类和硫化氢挥发防治要求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等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中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3、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废水是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采出水依托哈得一联合站和富源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为防止污水回注过程中污染表层地下水,要确保回注井套管无破损,固井质量合格,在污水回注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注水压力的监控,发现井口压力突然下降应立即停止回注,检查回注井壁套管是否破损。 4、噪声: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包括井场、站场设备的运转噪声、井下作业噪声等,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根据各种设备类型所产生噪声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设备采用巡检的方式,由操作人员定期对装置区进行检查,尽量减少人员与噪声的接触时间。 5、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油泥(砂)、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回收后的落地油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废压裂液、废酸化液、废洗井液采用带罐作业,集中收集进入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层。 6、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原油、天然气、硫化氢,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井场事故、管线泄露事故。原油发生泄漏时,对土壤、植被、地下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工程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及时、彻底清除泄漏油品、被污染的土壤,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水质没有不良影响。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到最低。综上所述,本工程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以防控的。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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