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医院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永春县医院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XYY-wzcg********

2、采购项目:永春县医院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单位:永春县医院。

4、项目地点: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98号。

5、采购项目内容:此次采购为永春县医院院内气体灭火器(七氟丙烷)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拟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资质认证的供货商,完成永春县医院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6、项目概况:需对永春县医院影像科和10kV高低压配电室(共计12套)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进行拆卸、运输、充装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标准。

7、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GQQ90/2.5

4

七氟丙烷药剂

HFC-227ea

千克

360

2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GQQ120/2.5

8

七氟丙烷药剂

HFC-227ea

千克

960

3

气体灭火系统(含弱电报价)整体修复调试

/

1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9、采购方式: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二、服务保修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备安装、施工等相关内容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自有的或由生产厂商授权(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产品检测报告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消防3C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价应为含税全包价,我单位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报价文件资料包括:

(1)报价单(勘察现场后按项目内容报价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安装项目人员相关证书。

注: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密封要求:上述第2点要求的材料须放入一个密封件中提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形式

1、报名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形式:报名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的方式。

3、地点:永春县医院慈心楼二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开标时间

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人密封提交投标文件,一式贰份,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郭

联系方式:0595-********159*****520

九、具体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详见附件

永春县医院

2024年01月05日


标签: 柜式七氟丙烷 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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